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厨房安全十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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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o 发表于 2011-8-7 09:01:0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厨房安全十则
⒈食品一旦煮好应立即吃掉。食物冷却至室温后容易滋生细菌,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四五小时的煮过的食物最危险,而且食物在室温下存放的时间越长,危险性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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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yao 发表于 2011-8-7 09:11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⒉食品特别是家禽、肉类和牛奶等,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。所谓彻底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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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龙天神 发表于 2011-8-7 13:00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觉得挺好的,大家的看法呢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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